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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納稅人:
根據《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》(財稅[2018]32號)和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)相關規定,自2018年5月1日起,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,原適用17%、11%稅率,分別調整為16%、10%。我省已部署對全省增值稅納稅人稅控開票軟件進行升級,現溫馨提示如下:
一、 軟件升級
1、稅控設備硬件和開票軟件是否均需要升級?如何升級?
答:稅控設備硬件不需要升級處理;全省所有使用增值稅發票系統自行開具增值稅發票的納稅人,請在2018年5月1日前,將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件(稅控盤版)升級至V2.0.22_ZS_20180425版本,開票軟件(金稅盤版)升級至V2.1.30.180425;軟件升級可通過以下三種方式:
方式一,納稅人在聯網狀態下登錄開票軟件,升級服務器自動連接,并升級到最新版本。(由于各地網絡環境差異,升級時間各異,請根據實際環境保持開票軟件處于聯網狀態)
方式二,自行下載升級。
(1).稅控盤用戶登錄http://www.htjs.net航天金穗網-下載中心,下載安裝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件(稅控盤版) V2.0.22_ZS_20180425開票軟件升級包;
(2).金稅盤用戶登錄http://www.aisinoha.com河南航天信息官網-下載中心,下載安裝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件(金稅盤版)。注意:安裝過程中選擇升級安裝即可(請勿選擇完全安裝)。
方式三,協助升級。使用開票服務器或接口(稅控開票軟件與企業內部系統接口)軟件的納稅人,請聯系當地稅控系統服務單位協助進行軟件升級。
稅控系統技術服務單位聯系電話:
河南航天金穗電子有限公司,技術服務電話:4006112366
航天信息河南有限公司,技術服務電話:95113
2、對于16%和10%稅率需要攜帶稅控盤(金稅盤)前往稅務機關實現稅率變更嗎?
答:無需前往稅務機關變更稅率,只要將開票軟件升級到最新版本,5月1日零時軟件自動更新稅率。
二、編碼更新
3、原來的商品編碼庫,是否需要重新賦碼?
答:若稅控開票軟件已升級到最新版本,5月1日零時后重新進入開票軟件,稅收分類編碼庫將自動更新,即17%稅率更新為16%稅率,11%稅率更新為10%稅率。同時,企業自建商品編碼庫中,原來商品是17%和11%稅率的,系統將自動更新為16%和11%稅率,無需再重新賦碼。
注意:若5月1日以前稅控開票軟件(稅控盤版)未升級,5月1日零時以后登錄稅控開票軟件,請您升級稅控開票軟件(稅控盤版)至 V2.0.22_ZS_20180425版本,系統會自動更新稅收分類編碼庫,但原商品編碼庫中17%和11%的商品稅率不會自動替換為16%和10%稅率,需要手工修改、賦碼。
若5月1日以前稅控開票軟件(金稅盤版)未升級,5月1日零時以后登錄稅控開票軟件,請您升級稅控開票軟件(金稅盤版)至V2.1.30.180425版本,系統會自動更新稅收分類編碼庫和原商品編碼庫,即17%和11%稅率更新為16%和10%稅率。
4、開票軟件升級到最新版本,稅收分類編碼還顯示17%或11%的稅率嗎?
答:5月1日之前稅收分類編碼還是顯示17%和11%,5月1日零時開始進入開票軟件稅收分類編碼顯示16%和10%。
三、操作指南
5、開票軟件升級到最新版本之后,是否能直接開出16%和10%稅率的發票?
答:5月1日零時才能開出16%和10%稅率的發票。
6、開票軟件已升級,5月1日之后是否還可以開具17%和11%稅率的發票?
答:對于5月1日之前發行并生效的一般納稅人(老用戶),開票軟件升級之后,還可以使用17%和11%稅率開具藍字發票(老用戶稅率欄顯示全稅率,默認是新稅率,可手工選擇稅率欄17%和11%的稅率);對于5月1日之后發行并生效的一般納稅人(新用戶),無法使用17%和11%稅率。
7、銷售方2018年3月份銷售貨物已按17%稅率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,現在購買方表示可能5月份要退貨,請問到時候銷售方該如何開具紅字發票?
答:根據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)第九條有關規定,納稅人5月1日以后發生銷貨退回,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,應按對應藍字發票的稅率開具紅字發票。
我們在此特別提醒您,稅控開票軟件需要進行升級后方可開具16%、10%稅率的增值稅發票。
為此,請您按照上述方法和時限及時升級稅控開票軟件,并再次感謝您對河南國稅工作的支持和配合。
河南省國家稅務局
2018年4月27日